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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刘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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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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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金丰)(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金丰)(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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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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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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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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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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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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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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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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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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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某)(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王某)(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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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二款之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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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初犯,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梨树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2日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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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李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首,且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被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七日内向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梨树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9日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梨检一部刑不诉〔2020〕55号  被不起诉人李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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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邱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本案系过失犯罪,犯罪情节轻微,已与被害方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梨树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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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马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因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决定对马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四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梨树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8日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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