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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龙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龙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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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某)(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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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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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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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黄某某)(公开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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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危险驾驶案)(公开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并自愿签署具结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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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唐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唐某某)(公开版)_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其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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