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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余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余某案发后能够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保护现场,事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交通肇事的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害人陈某的亲属关于民事赔偿已通过本院民事判决,被告人余某愿意按照民事判决书中应由自己承担的责任进行赔偿并已缴纳相应的赔偿款。被告人余某在审理中表示自愿认罪,又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对被告人余某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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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四人受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在公安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讯问时即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罪行,归案后又如实供述了自己交通肇事的全部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其在审理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又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刘启斌、周晓波的辩护意见与审理查明的事实及证据相符,应予采纳。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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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章驾驶,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死一伤,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胡某甲虽未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但其所驾车辆已购买较大数额保险,被害人亲属已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其民事权益有较大的保障;被告人胡某甲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审理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胡某甲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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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三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交通肇事后,被告人刘某甲请人报警并留在现场等候处理,应认定为自动投案;后又如实供述了案发经过,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刘某甲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各项费用及经济损失,取得了三被害人亲属的书面谅解,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社会危害性。被告人刘某甲在审理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以上情节本院在量刑时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上,结合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对被告人刘某甲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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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且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该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郑某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已最大限度降低了社会危害性,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并结合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依法对被告人郑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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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甲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甲违反道路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王某甲在事故现场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甲赔偿受害人亲属损失,取得受害人亲属的谅解,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甲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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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念念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向念念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向念念肇事后虽未主动报案,但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并能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的犯罪事实,体现了其自动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应视为自首,在量刑时依法从轻处罚。向念念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曾某近亲属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定从轻处罚。向念念的辩护人的相关辩解理由和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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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驾驶机动车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陈某系过失犯罪,且其在审理中自愿认罪,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关于民事赔偿问题,已经本院作出民事判决,被告人陈某的亲属已代为赔偿其本人应承担的赔偿数额,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张加坦的辩护意见符合本案事实,于法有据,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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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违章驾驶,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肖某交通肇事后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到案后如实供述交通肇事的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被告人肖某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已有效减轻了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综合上述情节,结合审前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依法对被告人肖某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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