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涉案合同书签订主体系原、被告,被告亦就系争房屋买卖收取了相应款项,现被告辩称的新旧股东间纠纷及取得款项后并未实际收益等意见,均非免除其相应法律责任的合法事由。故被告应就涉案合同书无效后果处理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现双方均确认,基于系争房屋买卖事宜,涉案合同书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款项8,085,793.39元,被告收取该笔款项后的处分行为,并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本身。但对于2,414,206.6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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