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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姜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姜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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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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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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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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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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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邱某某危险驾驶案)_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邱某某危险驾驶案)_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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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任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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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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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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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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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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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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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陆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陆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被不起诉人陆某某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同时被不起诉人陆某某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的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陆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5日 附: 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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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彭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彭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的情节,且系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彭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6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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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简某某危险驾驶案)_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简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被不起诉人简某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相对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的情节,曾为本市重点工程做出过突出贡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简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杨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2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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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陶某某危险驾驶案)_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陶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的情节,且系初犯、偶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陶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5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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