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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甲信用卡诈骗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甲信用卡诈骗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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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信用卡诈骗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高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高某某及时退还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未造成严重后果,且系初犯,悔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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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刘婷婷)(公开版)_望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行为,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还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未造成严重后果,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望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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