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本案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应依据事故的成因及双方所负责任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安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认定结论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本院依法予以采信。结合本次交通事故的成因及事故双方所负责任,本院依法确定被告甘某某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对于本案其他被告的责任承担问题,本院认为,首先,被告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所购置使用的该车在报废条件成就时,已经按照法定的程序履行完成报废手续并向原随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中心交付该车辆以报废拆解,在交付该车后,被告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即失去对该车辆的控制力,对于该车随后流入社会造成的损害并无过错,故被告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不应在本案中承担侵权责任;其次,被告芦波以非法的形式购买该肇事车辆,并实际控制使用,以及周龙接受该车的赠与并实际占有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本案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主要有两方面,即死者谢成庆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问题及杨海生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问题。根据各方当事人上诉、答辩的主要内容,本院评判如下:(一)关于死者谢成庆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问题本案死者谢成庆虽为农业户口、居住在农村,但是上诉人提交的随州市市场管理中心五眼桥市场管理站出具的收据和证明,以及曾都区北郊办事处六草屋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均显示谢成庆生前主要生活来源为经营豆制品,且已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谢成庆死亡原因也是在驾驶电动三轮车从市区回家发生交通事故所致,上诉人所举证据能够说明谢成庆生前在市区经营豆制品生意,主要生活来源于城镇。被上诉人蔡某虽然对上诉事实提出异议,但是其未提交反证予以证实。故原审法院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其死亡赔偿金应为18374元/年×16年=293984元。(二)关于杨海生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问题本案中,蔡某、杨海生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属何种法律关系,故只能视为杨海生将上述摩托车借与蔡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本案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主要有两方面,即死者谢成庆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问题及杨海生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问题。根据各方当事人上诉、答辩的主要内容,本院评判如下:(一)关于死者谢成庆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问题本案死者谢成庆虽为农业户口、居住在农村,但是上诉人提交的随州市市场管理中心五眼桥市场管理站出具的收据和证明,以及曾都区北郊办事处六草屋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均显示谢成庆生前主要生活来源为经营豆制品,且已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谢成庆死亡原因也是在驾驶电动三轮车从市区回家发生交通事故所致,上诉人所举证据能够说明谢成庆生前在市区经营豆制品生意,主要生活来源于城镇。被上诉人蔡某虽然对上诉事实提出异议,但是其未提交反证予以证实。故原审法院按照农村居民标准计算受害人死亡赔偿金不当,本院予以纠正。其死亡赔偿金应为18374元/年×16年=293984元。(二)关于杨海生是否承担连带责任问题本案中,蔡某、杨海生未提交充足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属何种法律关系,故只能视为杨海生将上述摩托车借与蔡某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因郭某某为张某所雇请,郭某某侵权造成他人损失应当由雇主张某承担,又李某某与张某为夫妻,故亦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上诉人李某某、董某某、李某某、李某某上诉称李富美为残疾人无扶养能力,有提供的李富美残疾证证实其为精神病人,虽然被上诉人郭某某等人辩称残疾证为事故发生后所办,但是不能否定其无扶养能力,故对该上诉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李某某、董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所请求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应当按341058.67元计算。上诉人请求的商品车损失2580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因郭某某为张某所雇请,郭某某侵权造成他人损失应当由雇主张某承担,又李某某与张某为夫妻,故亦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上诉人李某某、董某某、李某某、李某某上诉称李富美为残疾人无扶养能力,有提供的李富美残疾证证实其为精神病人,虽然被上诉人郭某某等人辩称残疾证为事故发生后所办,但是不能否定其无扶养能力,故对该上诉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李某某、董某某、李某某、李某某所请求的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应当按341058.67元计算。上诉人请求的商品车损失25805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第(一)项 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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