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曾某某诈骗案)(公开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曾某某诈骗案)(公开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诈骗案)_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诈骗案)_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林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诈骗案)_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诈骗案)_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退还全部赃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周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晋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4月16日_  _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诈骗案)(公开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许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坦白情节,且已全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许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4月22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诈骗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未检专用)(吴某某)(公开版)_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吴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被不起诉人吴某某自首、认罪认罚且已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不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决定对吴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泉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晋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6月23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