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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诈骗案)_河北省易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邢某某诈骗案)_河北省易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成某某职务侵占案)_河北省易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诈骗案)_河北省易县人民检察院
本院认为,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尹某某不起诉。 涉案款物没收上缴国库。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河北省易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6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