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申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申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甲过失致人死亡案)_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甲过失致人死亡案)_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汤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汤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4日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解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_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解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赔偿情节,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解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解某某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5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