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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酒后超速驾驶,致一人死亡且有逃逸行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被告人李某某的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1、被告人李某某没有喝酒,即使被告人喝酒,也无法确认被告人的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升/100毫升;2、因被告人李某某不懂法、没有如实交代、逃逸,已经在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从重划分了责任,不能在本案重复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3、被告人认真态度好,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希望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判处缓刑。经查,被告人已经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对此辩护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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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超速行驶、并在交通路口超车,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杨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较好的认罪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宣告缓刑。为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不受非法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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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艾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大中型拖拉机违法行驶,过失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艾某归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以及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不受非法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一款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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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岳某某诉王正文、阿克苏强龙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地区分公司犯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案二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张某某、岳某某提出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张某某、岳某某撤回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2013)图刑初字第6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王   新   巍 审 判 员 艾斯凯尔·库尔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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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野地垦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xx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未减速慢行确保安全、且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造成一人死亡、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xx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正确,本院予以确认。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张xx案发后主动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量刑意见,符合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除上述量刑情节外,被告人张xx系初犯,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具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张xx经新疆车排子垦区司法局调查评估具备社区矫正条件。为了体现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根据控方提出的量刑意见及被告人张xx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本院将综合考虑依法决定对被告人张xx宣告缓刑。据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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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徐某某能够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能够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的各项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的意见,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徐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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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交通肇事后逃逸,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胡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其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可酌情从重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胡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经本院二○一六年第八次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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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遇行人横过道路亦未避让,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赵某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能够与被害人亲属达成协议,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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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闻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报废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闻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但指控的犯罪时间“2014年12月25日”有误,应纠正为“2014年10月25日”。被告人闻某某驾驶报废机动车辆,依法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闻某某的犯罪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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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宣判后未能将判决书送达至原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乌鲁木齐市顺泽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即将该案移送上级法院审判,程序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2016)兵0601刑初18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二、发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魏建勇 审判员  孙 杰 审判员  马 锐 书记员:任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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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违章驾驶,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周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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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毛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酒后超速驾驶,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毛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毛某与被害人的亲属达成协议,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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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视为自动投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予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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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亥提·麦某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艾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艾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艾某某与被害人系亲属关系,其行为已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酌情对被告人艾某某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艾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予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艾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自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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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被告人王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李显明提出"被告人王某某有坦白情节,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建议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符合本案事实及法律规定,本院予以采纳。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予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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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阿某某垦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案发后,刘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刘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等因素,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予以宣告缓刑。为森严国法,打击刑事犯罪,确保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三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款  、第三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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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某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罗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家属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且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犯罪。其交通肇事行为给上诉人郑喜峰、郑搏造成了经济损失,依法应予赔偿。原判确定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各项费用数额适当,均有相关法律依据,本院予以确认。上诉人郑喜峰、郑搏请求判决被上诉人罗某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66305.73元的请求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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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李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上述被执行人李某某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授权代理人王春芳同意对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案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终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2015)莫刑初字第13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二、被执行人重新具备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再次提出执行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期间的限制。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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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摩托车违法行驶,过失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张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以及积极救治被害人、与被害人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为了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不受非法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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