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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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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段某某交通肇事案)_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段某某交通肇事案)_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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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葛某某交通肇事案)_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葛某某交通肇事案)_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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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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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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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鉴于被不起诉人刘某某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积极救助,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刘某某积极赔偿被害方家属,得到被害方家属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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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公开版)_原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在肇事后主动拨打120和110,在现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赵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近亲属已达成和解协议,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又系初犯,可酌定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赵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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