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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寻衅滋事案)_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寻衅滋事案)_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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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贾某甲诈骗案)_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贾某甲诈骗案)_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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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寻衅滋事案)_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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