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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被告人周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周某庭审中自愿认罪,积极赔付被害人亲属精神抚慰金与谅解费,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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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宝某某人民检察院、于连成、于某月、于某某、于某某、于某某、于东亚、于某某、马某、王某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石俊杰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石俊杰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罪名成立。被告人石俊杰有犯罪前科,但在此次交通事故发生后,其主动拨打110及120报警电话,在公安机关讯问时及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应认定为自首,且已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豫D-GP755号钱江牌普通两轮摩托车,在信达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中心支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财产损失数额,因此该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直接承担赔偿责任120000元;因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故驳回于连成等九原告人对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根据被告人石俊杰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综合全案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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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鲁支公司与陈某某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原审被告人陈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与被害人驾驶的机动三轮车相撞致双方车辆损坏、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陈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所犯罪行,系自首。陈某某主动赔偿被害方损失,得到被害方的谅解,原审对其从轻处罚正确。原审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肇事车辆在投保期间内肇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鲁支公司应该在交强险和第三人责任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合理、合法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因受到犯罪侵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故原审判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鲁支公司赔偿精神抚慰金无法律依据,应予纠正。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鲁支公司提出请求二审法院对精神抚慰金部分予以改判的上诉理由成立,应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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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彭某某乙甲、崔某某乙、赵某某乙、赵某某丙、孟某某、赵某某丙、孟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违章驾驶机动车辆,致三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王某某案发后主动打电话报警,在公安机关调查、询问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彭某某乙甲、崔某某乙、赵某某乙、赵某某丙、孟某某请求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其合理经济损失,本院予以支持。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因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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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酒后、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致一人重伤,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杨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虽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但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本起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鲍某某的头部损伤为重伤二级,其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杨某某应当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鲍某某医药费用22000元,至于鲍某某要求的其它费用,因其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本院不予支持;鲍某某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第二款  之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据此本院对该项主张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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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某某人民检察院、郝某X、郝某X、郝某X、郝某X、徐XX、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博某支公司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三)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博某某人民法院(2011)博刑初字第14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的第二项即民事判决部分;二、发回博某某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三)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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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何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何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关于四原告人要求被告人何某赔偿的经济损失,本院根据其诉讼主张及提交的证据,并参照相关标准,认定如下:丧葬费23660元(47320元/年÷2);死亡赔偿金106596元(11844元/年×9年);关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主张的交通费2000元,虽然被告人对原告人的该主张未提出异议,但原告人所提交的交通费单据均不是原始单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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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犯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徐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酒后驾车因疏忽大意,观察不力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交通肇事后逃逸,其主观恶性较大,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徐某某当庭认罪,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对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要求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24852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  的规定,附带民事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确定赔偿数额,被扶养人生活费已包含在死亡赔偿金之内,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该诉讼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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