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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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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虞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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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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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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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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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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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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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钱某甲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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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甲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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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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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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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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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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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庄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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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甲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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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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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石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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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侯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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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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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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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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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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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丁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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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余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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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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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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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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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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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熊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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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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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施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施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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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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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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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魏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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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甲涉嫌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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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曹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不起诉人曹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曹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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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胡某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胡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胡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1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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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徐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徐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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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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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孙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孙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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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韦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韦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韦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韦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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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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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黎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黎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黎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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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顾某某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顾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顾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顾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21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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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朱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4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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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4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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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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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邵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邵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不起诉人邵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被不起诉人邵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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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沈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不起诉人沈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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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危险驾驶案)_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梁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上述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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