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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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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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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向某某开设赌场案)_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向某某开设赌场案)_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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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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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开设赌场案)_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开设赌场案)_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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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开设赌场案)_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开设赌场案)_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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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对其违法所得由恩施市公安局予以追缴。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恩施州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恩施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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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开设赌场案)_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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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开设赌场案)_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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