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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发生致一人死亡和一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并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某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损失,并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及其亲属要求从轻或不予处罚的谅解。因本案系过失性犯罪且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张某某确有认罪、悔罪的表现,本院决定对其免于刑事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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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城市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主动报案,在现场等待民警处警,到案后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其肇事经过,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近亲属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的方式获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所犯之罪系过失性犯罪,人身危险性不大,确有悔罪表现,经考察,其没有再犯罪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宣告缓刑。综上,根据被告人张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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