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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公开版)_山西省繁峙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交通肇事)(公开版)_原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赔偿了被害家属并取得谅解,其自愿认罪认罚,并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定襄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