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9
尘埃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吴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征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吴某犯交通肇事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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