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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叶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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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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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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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甲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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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邱某某等4人重大责任事故案)_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邱某某等4人重大责任事故案)_山东省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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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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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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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白某甲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白某甲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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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方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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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_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泵车车主柯某某在不具备操作资格的情况下,违规在高压线下操作泵车,因疏忽大意导致泵车臂碰触高压电线造成施工工人刘某甲死亡,刘某某在施工作业中作为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具有安全管理职责,但与柯某某相比责任较小,且其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德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乐陵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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