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未检专用)(陈某某)(公开版)_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王某)(公开版)_云南省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存疑不起诉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陇川县人民检察院
本院认为,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且本案的被害人系其自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尹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德宏州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芒市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