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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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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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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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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岳某某危险驾驶案)_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岳某某危险驾驶案)_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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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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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冯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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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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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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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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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涉嫌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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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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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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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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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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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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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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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解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解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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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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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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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申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申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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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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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_山东省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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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姜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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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邱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邱某某危险驾驶)(公开版)_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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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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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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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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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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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27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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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杨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醉酒程度相对较低、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杨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吊销。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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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醉酒程度相对较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酌定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扣押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吊销。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1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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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醉酒程度相对较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等酌定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扣押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吊销。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3月30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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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李某某)(公开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醉酒程度相对较低,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甲不起诉。 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吊销。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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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孙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醉酒程度相对较低、未发生事故、证件齐全、认罪认罚等酌情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孙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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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3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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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8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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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2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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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曹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醉酒程度较低,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未发生交通事故,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曹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吊销。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4月30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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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3月30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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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3日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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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姜某某危险驾驶)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姜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姜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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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3日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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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危险驾驶案)_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马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醉酒程度相对较低、证件齐全、未发生事故、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 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吊销。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德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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