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罪行,系自首。被告人具有以下量刑情节:1、被告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2、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可以酌定从轻处罚;3、被告人的行为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有悔罪表现,其行为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其没有前科劣迹,在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确实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为维护公共安全,打击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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