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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敲诈勒索案)_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牛某某敲诈勒索案)_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荣某某敲诈勒索罪不起诉决定书
不起诉决定书(于某甲敲诈勒索案)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罗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较轻,具有取得被害人谅解、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罗某某不起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本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永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0日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敲诈勒索)_河北省永清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敲诈勒索案)_文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