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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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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梁某某非法侵入住宅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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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蔡某某盗窃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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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丙非法侵入住宅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丙非法侵入住宅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德保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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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丁非法侵入住宅案)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 被不起诉人黄某丁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主动赔偿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黄某丁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百色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德保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德保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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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故意伤害案)_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认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全部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具有自首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容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容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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