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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串通投标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袁某某串通投标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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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宿某某串通投标案)_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宿某某串通投标案)_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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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串通投标案)_四川省旺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胡某某串通投标案)_四川省旺某某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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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钱某某串通投标案)_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钱某某串通投标案)_苍溪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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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串通投标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串通投标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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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串通投标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邓某某明知王某甲等人串通围标,在开标过程中进行更改签到册,弄虚作假,帮助内定公司成功入围后中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串通投标罪。在共同犯罪中,被不起诉人邓某某作为被指使者,在整个犯罪事实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是从犯。被不起诉人邓某某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是自首。被不起诉人邓某某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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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串通投标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马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等情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马某某不起诉。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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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田某甲串通投标案)_剑阁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田某甲明知王某甲等人串通围标,帮助王某甲对接代理公司人员,在开标过程中进行指示他人更改签到册,弄虚作假,帮助内定公司成功入围后中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串通投标罪。在共同犯罪中,被不起诉人田某甲作为被指使者,在整个犯罪事实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是从犯。被不起诉人田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坦白。被不起诉人田某甲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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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串通投标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缴全部赃款等情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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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田某某串通投标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田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等情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田某某不起诉。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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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串通投标案)_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退缴全部赃款等情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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