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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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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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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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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蔡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蔡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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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郑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郑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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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宋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宋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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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蔡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蔡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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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某某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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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乙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_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乙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某某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乙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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