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邓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开版)_平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开版)_平邑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秦某某的上述行为,依法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秦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