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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某某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华某某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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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某某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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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甲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张某甲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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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李某某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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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某寻衅滋事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钟某某寻衅滋事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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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某某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楼某某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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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寻衅滋事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平湖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18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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