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_石门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马某某信用卡诈骗案)(马某某)(公开版)_常德市武陵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犯罪情节轻微,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透支数额,自愿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常德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汉某某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