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被告人被告人袁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袁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知被害人躺在道路路面,但是其未在事故现场摆放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而是驾车逃逸,造成被害人被其他车辆碾压。二次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被告人袁某因其逃逸行为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袁某交通肇事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袁某在投案途中被交通警察抓获,视为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袁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

被告人阙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阙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阙某某留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积极赔偿且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阙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阙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

阅读更多...

被告人黄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被告人黄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阅读更多...

被告人李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没有社会危害性,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张某某留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全部赔偿到位,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阅读更多...

被告人李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醉酒、无证驾车,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肇事后主动拨动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处理,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李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李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 ...

阅读更多...

被告人王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王某某主动报警,留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交通肇事罪 ...

阅读更多...

被告人谢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谢某某案发后积极营救被困乘客,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谢某某所在单位及所驾车辆投保保险公司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谢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阅读更多...

被告人曾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曾某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属肇事后逃逸。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于被告人曾某某和辩护人苏贤茂在庭审中提出被告人曾某某不构成肇事逃逸的辩解和辩护意见,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在事故发生后未留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其虽在驶离现场数公里后向公安机关报警,但随后又弃车前往汉寿,且车辆技术状况检验报告证实肇事车辆制动系统正常,目击证人邹某作证称被告人曾某某说话时有酒味,被告人曾某某次日才向公安机关投案,已经无法对其进行酒精检测,严重影响了公安交警对该起事故的事实和责任认定,其逃避法律追究的意图明显。被告人曾某某和辩护人苏贤茂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与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曾某某犯罪后虽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但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认定为自首,仅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苏贤茂在庭审中提出被告人曾某某系自首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阅读更多...

陈某某交通肇事罪二审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具有肇事后逃逸的情节。因陈某某的犯罪行为给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的物质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关于上诉人陈某某的上诉理由。经查,有上诉人周科任、证人梅某1的证言及陈某某的供述证实其案发前在朗州路宵夜店饮酒,该事实足以认定。陈某某肇事后逃离现场,并用纸板遮挡前后车牌以逃避检查,逃逸意图明显,应认定其肇事后逃逸。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原判根据陈某某的量刑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无不当。故上诉人陈某某所提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关于上诉人廖世春、梁英的上诉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包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已对被害方进行了部分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交通肇事致人重伤,负事故主要责任,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张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从轻处罚;且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张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没有危害社会性,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廖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廖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廖某及时报警并留在事故现场等候处理,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且已取得被害人和被害人家属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廖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第七十三条  第二、三款之规定 ...

阅读更多...

被告人张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家属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调解协议且已全部赔偿到位,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张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

阅读更多...

被告人伍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伍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伍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积极赔偿受害方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鉴于此,本院认为对伍某某适用缓刑没有社会危害性,本院决定对其宣告缓刑。故对辩护人提出的伍某某认罪态度好,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提请本院对其从轻判处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和法律规定相符,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  第二 ...

阅读更多...

被告人杨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杨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杨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本院依法对其宣告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

阅读更多...

被告人杨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某交通肇事后及时报警,在现场等候民警到达现场处置,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杨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