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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孟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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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陈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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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洪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洪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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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乌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乌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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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孙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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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丛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丛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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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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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贾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贾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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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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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周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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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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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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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甲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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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戴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戴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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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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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额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额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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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谷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谷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谷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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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李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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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邵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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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陈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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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鲁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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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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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王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二)项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愿认罪认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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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邵某某危险驾驶案)_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从宽处罚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巴林左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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