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巴林右旗森林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武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武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8日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巴林右旗森林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黄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黄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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