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叶某犯非法拘禁罪、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伙同他人共同非法拘禁他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当场死亡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拘禁罪、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叶某及其辩护人辩称,非法拘禁一案中,被告人叶某只是参与非法拘禁被害人胡某乙,从弋阳县城南新工业园区山上回来后,没叫李某乙将被害人胡某乙带到弋阳县公路宾馆并要李某乙看守被害人胡某乙,并不是主使人,而是参与者;在交通肇事一案中,被告人叶某交通肇事后之所以逃跑是因为害怕被村民打,并且在家人的劝说下,驾车准备回去投案自首,而且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以上辩解意见与事实相符,本院予以支持。理由如下:1、非法拘禁案中,被告人叶某因为牛某借了他的钱,是被害人胡某乙牵线联系并作担保的,借款的用途是牛某用于做生意,结果叶某认为胡某乙不告知他实情,所借钱款被牛某拿去赌博了 ...

阅读更多...

江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江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案发后,被告人积极救护伤者,并找人报警,且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江成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对被告人江成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危险,可以宣告缓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七十二条、七十三条、第六十七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江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

阅读更多...

邓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邓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许某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负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起诉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邓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许某亲属的经济损失,被害人许某的亲属对被告人邓某的行为表示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邓某认罪、悔罪,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没有社会危害性,且仙桃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愿意接受其进行社区矫正,依法可以适用非监禁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