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谢某某)(公开版)_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法定不起诉适用)(谢某某)(公开版)_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蒙换虎)(公开版)_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蒙换虎)(公开版)_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康某某)(公开版)_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康某某)(公开版)_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马旭东)(公开版)_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马旭东)(公开版)_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阅读更多...

王某某盗窃案不起诉决定书_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涉嫌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的从轻从宽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王某甲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平凉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7日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