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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林、杭州蓝某贸易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其并非以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涉案葡萄酒,不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意曲解法律,适用法律错误。三、蓝某公司经营涉案红冰葡萄酒的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087718-2011的相关强制性规定,明显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主要表现在:1、标注虚假生产日期;2、酒精度与其公司淘宝天猫网页上载明的商品参数信息不一致;3、标注虚假食品保质期限及葡萄品种釆摘年份;4、中文名称所反应的食品真实属性与其公司淘宝天猫网页上商品参数载明的信息不一致;5、没有标注进口商依法登记注册的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四、蓝某公司经营中文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强制性规定的涉案葡萄酒,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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