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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盗窃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盗窃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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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罗某某盗窃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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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舒某某故意伤害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舒某某故意伤害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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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盗窃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杜某某盗窃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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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汤某乙盗窃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汤某乙盗窃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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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陈某某盗窃案)_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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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汤某甲盗窃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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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靳某某盗窃案)_山丹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靳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其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其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可以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靳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张掖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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