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辽阳市文某某人民检察院交通肇事罪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邵某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故对其可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  、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