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2021-07-29 尘埃 评论 0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崔某某马岗岭(陕西岚光律师事务所)康某徐晓云(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张松岩(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兴安盟检察分院撤回抗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兴安盟检察分院撤回抗诉。扎赉特旗人民法院(2018)内2223刑初6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吴明春审判员 敏杰审判员 李岩 书记员: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