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甲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本案因村民挡路引起,应当涉嫌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但是关于挡路的证据只有几个施工单位的证言,没有村民挡路的照片、没有参与挡路村民的谈话材料等主要定案的证据,且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不明确,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土地征收补偿规定,至今没有给村民兑付土地补偿款,导致村民挡路,后施工单位与协调员协商处理,但是所得费用又全部分给了村民,挡路要钱是村民的集体行为,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是七名协调员提出的挡路要钱。如果索要费用未超过土地赔付费用,那么不应该让七名协调员承担该刑事责任;如果索要费用超过了赔付费用,超过的部分应该是变相要挟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本案中,截止目前土地补偿费用仍然没有支付,足以证明各施工队与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牛某某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本案因村民挡路引起,应当涉嫌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但是关于挡路的证据只有几个施工单位的证言,没有村民挡路的照片、没有参与挡路村民的谈话材料等主要定案的证据,且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不明确,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土地征收补偿规定,至今没有给村民兑付土地补偿款,导致村民挡路,后施工单位与协调员协商处理,但是所得费用又全部分给了村民,挡路要钱是村民的集体行为,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是七名协调员提出的挡路要钱。如果索要费用未超过土地赔付费用,那么不应该让七名协调员承担该刑事责任;如果索要费用超过了赔付费用,超过的部分应该是变相要挟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本案中,截止目前土地补偿费用仍然没有支付,足以证明各施工队与 ...
阅读更多...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刘某甲的行为不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本案因村民挡路引起,应当涉嫌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但是关于挡路的证据只有几个施工单位的证言,没有村民挡路的照片、没有参与挡路村民的谈话材料等主要定案的证据,且首要分子、积极参与者不明确,故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按照土地征收补偿规定,至今没有给村民兑付土地补偿款,导致村民挡路,后施工单位与协调员协商处理,但是所得费用又全部分给了村民,挡路要钱是村民的集体行为,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是七名协调员提出的挡路要钱。如果索要费用未超过土地赔付费用,那么不应该让七名协调员承担该刑事责任;如果索要费用超过了赔付费用,超过的部分应该是变相要挟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本案中,截止目前土地补偿费用仍然没有支付,足以证明各施工队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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