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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危险驾驶案)_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梁某某)_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刘某某危险驾驶案)_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