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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解某某)(公开版)_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解某某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核发证书、确认林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林地用途,进行非农业性生产、建设,造成林地原有植被严重破坏,数量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客观上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但本案中其犯罪的主观故意不明显,具有特殊的社会因素,且主动修复生态、补植复绿,主观恶性不大,并且具有坦白的量刑情节,又主动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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