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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何某虚开发票案)_安顺市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詹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鉴于詹某属于主观恶性较小初犯,具备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确有悔罪表现,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詹某作相对不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安顺市西某某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