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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定海与谢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郭定海与谢某某、杨家国签订的《协议》实际上约定了两部分事项,第一部分是《协议》第一条至第三条,针对将谢某某持有的坤兴公司35%股权转让给郭定海,并对转让价款、转让款支付方式、股权变更登记事项达成的协议;而第二部分即《协议》第四条特别约定条款,所约定事项则不是单纯的股权转让,而是合同双方对于《协议》签订前坤兴公司现存原材料归属、已完成的经营合同收益归属、公司债务的承担及不按约定履行债务的后果另行作出约定的协议。两部分协议约定的标的对象并不相同,也不是互为必要前提条件。其中第一部分35%股权转让事项,已经过本院(2014)鄂安陆民初字第01269号民事判决、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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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信达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安陆市双枪制衣有限公司、黄自平等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1、原告信达公司追偿权的债权数额确定问题。被告双枪公司向中国银行孝感分行申请贷款,原告信达公司与被告双枪公司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的各项约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本院依法予以确认。根据原告信达公司及被告双枪公司与中国银行孝感分行合同的约定,在被告双枪公司未能按约定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安陆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扣划原告资金1275336.81元,用于为被告双枪公司偿还了所欠担保贷款本息1248731.81元及相关诉讼费9150元、执行费17455元。根据双方的约定及法律规定,在保证人原告信达公司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保证人即被告双枪公司追偿,其中诉讼费9510元、执行费17455元属于被告双枪公司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亦属于追偿的范畴,故被告辩称不应承担诉讼费和执行费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另根据双方约定,原告信达公司要求被告双枪公司支付从代偿次日起(即2015年6月18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50%支付代偿资金占用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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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诉万普贵、万某某、黄自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王某诉万普贵、万某某、黄自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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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晶晶与安陆市坤兴实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部分,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之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被告安陆市坤兴实业有限公司克扣原告程晶晶工资57000.00元,被告安陆市坤兴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春波、杨家国在安陆坤兴员工工资表上签字确认佐证,故被告安陆市坤兴实业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程晶晶工资57000.00元。被告安陆市坤兴实业有限公司辩称安陆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审计结果无拖欠原告的工资记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依法不予支持。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安陆市坤兴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原告程晶晶工资570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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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某某、邱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蔡某某、邱某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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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定海、谢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已由生效法律文书进行了确认,合同内容也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本协议生效前公司所有的债务和经济纠纷,员工工资、各种税费等由谢某某、杨家国共同承担,并以谢某某、杨家国在公司拥有的股份对该债务担保责任,如果谢某某、杨家国不能及时偿还该债务,而现有公司代谢某某、杨家国偿还后,现有公司按偿还的债务数额折合股权(30万元每股),由谢某某、杨家国转让给郭定海相应的股权数额。同时,该协议第四条第4款约定,股权转让须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对股权转让均有优先受让权。本案中,郭定海未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坤兴公司的债务是多少,郭定海替坤兴公司偿还的债务是多少,该转账资金系替谢某某、杨家国偿还的坤兴公司的债务,且谢某某、杨家国同意郭定海代为偿还债务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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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定海、谢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已由生效法律文书进行了确认,合同内容也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本协议生效前公司所有的债务和经济纠纷,员工工资、各种税费等由谢某某、杨家国共同承担,并以谢某某、杨家国在公司拥有的股份对该债务担保责任,如果谢某某、杨家国不能及时偿还该债务,而现有公司代谢某某、杨家国偿还后,现有公司按偿还的债务数额折合股权(30万元每股),由谢某某、杨家国转让给郭定海相应的股权数额。同时,该协议第四条第4款约定,股权转让须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对股权转让均有优先受让权。本案中,郭定海未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坤兴公司的债务是多少,郭定海替坤兴公司偿还的债务是多少,该转账资金系替谢某某、杨家国偿还的坤兴公司的债务,且谢某某、杨家国同意郭定海代为偿还债务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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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定海、谢某某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已由生效法律文书进行了确认,合同内容也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该协议第四条第2款约定,本协议生效前公司所有的债务和经济纠纷,员工工资、各种税费等由谢某某、杨家国共同承担,并以谢某某、杨家国在公司拥有的股份对该债务担保责任,如果谢某某、杨家国不能及时偿还该债务,而现有公司代谢某某、杨家国偿还后,现有公司按偿还的债务数额折合股权(30万元每股),由谢某某、杨家国转让给郭定海相应的股权数额。同时,该协议第四条第4款约定,股权转让须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对股权转让均有优先受让权。本案中,郭定海未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坤兴公司的债务是多少,郭定海替坤兴公司偿还的债务是多少,该转账资金系替谢某某、杨家国偿还的坤兴公司的债务,且谢某某、杨家国同意郭定海代为偿还债务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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