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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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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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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赫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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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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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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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李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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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徐某某寻衅滋事案)(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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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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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刘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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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曹某某交通肇事案)(曹雨来)(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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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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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王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王某某交通肇事案)(王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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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新)(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3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新)(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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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孔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孔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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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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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杨某某)(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杨某某)(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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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孔某)(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孔某)(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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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交通肇事案)(郭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郭某某交通肇事案)(郭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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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张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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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胡文静)(公开版)_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胡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的行为,事故发生后,被不起诉人胡某某能积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又属于过失犯罪,且案发后,能积极的对被害方进行民事赔偿,被害方写出申请,不再追究被不起诉人胡文静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其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并经检察长决定,对胡某某作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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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沈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沈某某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被不起诉人沈某某案发后及时报警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沈某某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罚;案发后沈某某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综合以上几点,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指导意见》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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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张某)(公开版)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张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的行为,但其属于过失犯罪,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轻微,且案发后,被不起诉人张某能够主动打电话报警,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依法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再加上能够积极的对被害方进行民事赔偿,被害方写出申请,不再追究被不起诉人张某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并经检察长决定,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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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相对不起诉适用含认罪认罚)(王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王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但案发后被不起诉人王某某主动投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属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王某某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罚。且本案民事部分已调解,王某某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检察长批准,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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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李某某交通肇事案)(李某某)(公开版)_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1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李某某虽然违反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但案发后及时报警并积极抢救,且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不起诉人李某某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罚。且本案民事部分已调解,李某某已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经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李某某不起诉。                           宁陵县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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