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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金龙膏业有限公司与李某某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对当事人无争议的原告证据一、二,被告证据一、二、三、四、五本院均予以采信。原告证据三系其单方制作,被告未签名认可,对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原告证据四无被告签名且不能核实其来源,对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被告举证六系劳动人事仲裁院依法定程序作出的,裁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该证据本院予以采信;原告证据七非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同意所作出的伤情鉴定,对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根据确认的证据,认定本案事实如下:被告李某某于2015年3月到原告应城市金龙膏业有限公司从事挂钩工作,月平均工资为1413.75元。工作期间,原告没有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费。2015年4月6日,被告李某某在工作时受伤,受伤后在应城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0天。2016年4月15日,被告李某某向应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申请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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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和某石膏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诉王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王某某是原告应城和某公司的职工,被告王某某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身体受伤害,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2013)139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合法有效,并可以作为本案认定事实和处理的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的规定,原告应城和某公司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因原告应城和某公司没有为被告王某某缴纳工伤保险费,被告王某某因工作受伤,其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原告应城和某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及标准支付。故原告应城和某公司要求判决其不应支付被告王某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由于被告王某某要求与原告应城和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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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与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合兴公司提交的证据二至四,与原件一致,内容真实,本院依法予以采信。本院认为,原、被告间的劳动关系依法成立。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孝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均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依法予以确认。原告李某某被认定为工伤后,应享受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依法应由被告合兴公司支付。原告李某某从2015年11月受伤后接受工伤治疗,到2016年4月被评定为伤残等级时止,其停工留薪期应确定为五个月。原告李某某要求被告合兴公司支付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双方对仲裁确定的住院期间护理费3163元均未提出异议,本院予以确认;原告李某某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依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的意见(鄂人社规[2012]2号)第二项的规定,本院依法按每天15元的标准予以计算。原告李某某要求解除与被告合兴公司的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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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与汪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长舟盐化与汪某某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本案中,长舟盐化既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汪某某解除劳动关系,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额外向汪某某支付了一个月工资,故一审判决认定汪某某2017年1月申请仲裁的时间为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时间并无不妥。基于以上评判,本院对长舟盐化关于不必为汪某某缴纳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期间的社会养老保险的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上诉人湖北长舟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舟盐化)因与被上诉人汪某某劳动争议一案,不服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2017)鄂0981民初759号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1月11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综上所述,长舟盐化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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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陆市合家欢陶瓷有限公司与向郁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该证据不是向郁某在合家欢公司工作期间的全部工资发放资料,不能证明合家欢公司提交该证据的证明目的,故本院不予采信。二审经审理查明,一审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本案二审争议的焦点问题:1.合家欢公司在案涉劳动合同中约定以工资形式发放社保费用是否合法有效,应否据此免除合家欢公司未为向郁某缴纳社保的相关责任。2.一审判决合家欢公司支付向郁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等费用是否有法律依据。3.一审判决合家欢公司支付向郁某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是否有法律依据。关于焦点1,本院认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三十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民事主体虽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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