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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事故发生后,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在事故现场等候,经口头传唤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近亲属谅解,酌予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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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依法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且在事故发生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高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3月13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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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人民检察院、关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上诉人关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原审根据其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关某某所持上诉理由不成立,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一款  第一项  的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本院认为,上诉人关某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肇事后逃逸,原审根据其所犯罪行的性质、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决,定罪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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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某在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当庭自愿认罪,可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某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胡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7月20日起至2020年7月19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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