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律师网!

咨询热线 023-8825-6629

熊某与上海红某某家纺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21-06-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由于被告对上述证据不认可,目前也尚无生效判决确认董服龙对王敏云的债务,原告仅凭林义相与董服龙、林义相与王敏云之间的聊天记录,不能证明董服龙对外负债的事实;即使存在录音记录中的借款,也不能证明该债务已到清偿期限。因此,该证据与本案欠缺关联性,本院不予采纳。  经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认证,并结合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本院确认事实如下:  2003年7月9日,被告登记设立,公司注册资本72,830,000元,被告现有股东八人,分别为原告(持股比例5.82%)、董服龙(持股比例46.463%)、案外人王某某(持股比例3.977 ...

阅读更多...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