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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交通肇事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6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吕某某交通肇事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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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5 尘埃 评论 0

孙某某交通肇事案不起诉决定书(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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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交通肇事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吴某某交通肇事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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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4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许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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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杨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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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2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张某某交通肇事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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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1 尘埃 评论 0

不起诉决定书(黄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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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鲁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鲁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系过失犯罪且系初犯,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鲁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太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8月19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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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赵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赵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具有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免予刑事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赵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近亲属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太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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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书(朱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版)__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1-09-20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朱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系过失犯罪,具有自首情节,积极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朱某某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安庆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太湖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安徽省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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