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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交通肇事罪再审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原审判决附带民事诉讼部分认定事实不清。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丰镇市人民法院(2014)丰刑初字第10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及本院(2015)乌刑终字第69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二、发回丰镇市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谢旭红 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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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杨波事发后能够主动报警,故对公诉机关关于其构成自首的意见予以采纳,另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对于被告人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综合前述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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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交通肇事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1-07-09 尘埃 评论 0

本院认为,被告人苏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苏某事发后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故对公诉机关关于其构成自首的意见予以采纳,另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故对被告人依法从轻处罚。对于被告人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综合前述量刑情节,并考虑被告人苏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人身危险性,本院认为,其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故对其判处刑罚的同时,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苏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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